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行政管理服務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決策部署,今年7月1日,公安部推出了8項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其中包括在全國60個城市試點推行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拉薩市和日喀則市均在試點范圍內。近日,為進一步擴大改革惠及面,公安部部署了從11月4日至12月2日起在全國分三批全面推廣應用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的計劃。根據時間安排,昌都市將于11月4日啟用、山南市和那曲市將于11月18日啟用,林芝市和阿里地區(qū)將于12月2日啟用。啟用后,廣大車主可通過全國統(tǒng)一的“交管12123”APP申領電子行駛證。
“自從申請了機動車電子行駛證,我覺得駕車出門就更方便了,辦理很多業(yè)務時可以直接提供電子證件,省去了攜帶紙質證件的麻煩。”今年7月,拉薩市民張先生在“交管12123”APP上簡單操作后,就申領到了機動車電子行駛證,他告訴記者,“電子行駛證可以顯示機動車檢驗、抵押、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等狀態(tài),真的特別方便?!?/p>
作為車輛合法上路的必備證件,機動車行駛證詳細記錄了車輛的基本信息,是交通管理部門確認車輛身份和車輛狀態(tài)的重要依據。今年,公安部推出實施公安交管8項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推行電子行駛證有利于交管政務服務數字賦能,為車主提供在線“亮證”“亮碼”服務。電子行駛證式樣全國統(tǒng)一,群眾可以在辦理車輛登記、違法處理、事故處理等交管窗口業(yè)務時出示使用,支持機動車所有人授權他人使用,便利委托他人代辦業(yè)務,也可以拓展辦理客貨運輸證照、保險理賠等應用場景。
電子行駛證支持實時動態(tài)更新,由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系統(tǒng)生成,動態(tài)顯示機動車檢驗、抵押、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等狀態(tài),方便實時查詢、實時出示和實時核驗,特別適用于車輛抵押、二手車交易等場景。此外,電子行駛證還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資源庫驗證比對,采用數字簽名防偽技術,有效防止篡改、偽造,保證電子行駛證真實有效,便于在二手車交易等場景采信應用,并采用動態(tài)二維碼、數據脫敏、數據加密、實人認證等技術保護個人信息安全。需要說明的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紙質行駛證應當隨車攜帶,電子行駛證主要應用于相關窗口業(yè)務辦理。
個人用戶申領時,登錄“交管12123”App后,點擊首頁上方的“電子證件憑證”,進入“電子證件”。用戶名下有備案機動車的,點擊車牌號右側的“申領”按鈕進行申領,系統(tǒng)將自動生成電子行駛證;單位用戶申領時,登錄“交管12123”App切換到單位用戶版后,在首頁下方點擊“電子行駛證”后,進入“待申領”頁面,進行申領。需要注意的是,機動車狀態(tài)為轉出、扣押、被盜搶、注銷/強制注銷、事故逃逸、達到報廢標準、公告牌證作廢等,則不得申領,其他狀態(tài)的機動車均可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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