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防沉迷”多了一道保護網
6月1日起,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開始實施,這是中國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一件大事。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順應社會需要,做了一系列重大修改,將原法條文從72條增加到132條,文字數從6000多字增加到1.6萬多字。
此次修訂,一大亮點是增加“網絡保護”專章。隨著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的普及,未成年人已經成為重要的使用群體,未成年人的思維觀念、行為方式和價值取向等受網絡影響日益加深。但互聯網內容良莠不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容易受到侵害。雖然已經有民法典、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但作為未成年人保護的專門法律,設置“網絡保護”專章,有著更加特殊的意義。
線上線下共同保護未成年人。過去主要是對未成年人在現實世界的保護,這是受時代影響而形成的。伴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未成年人面臨著個人信息泄露、網絡沉迷、網絡欺凌等諸多亂象,而自身又無法有效保護自己。網絡的特殊性打破了原有的各方責任和邊界。因此,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成為必然。在修訂過程中,注重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設立專章,更體現了國家保護未成年人不受網絡侵害的決心。國家、社會、學校、家庭等責任主體,共同形成了一張未成年人的保護網,線上線下聯動,護衛(wèi)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各個主體齊抓共管。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不單是某一方的責任,也不是某一方能夠獨立完成的。過去,遇到網絡上發(fā)生的侵害未成年人事件時,總是出現各方無從著手的問題。各方都可以管,最后可能都管不全,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因此,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了國家、企業(yè)、社會、學校和家庭等各方主體在網絡保護中的責任,誰也不能逃避,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同時,各負其責并不是相互孤立,而是相伴相生、彼此關聯,整體性地構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體系。
發(fā)展與保護有機統一。風險不等于傷害,做好網絡保護也不能因噎廢食,讓未成年人遠離網絡。現在的未成年人可以說是互聯網的“原住民”,從出生起互聯網就伴隨著他們,未來互聯網將會對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產生更加深刻的影響。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專設“網絡保護”一章,不是為了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互聯網,而是在正確的軌道、范圍內合理使用,發(fā)揮互聯網對未成年人的促進作用,限制其負面影響。例如,鼓勵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內容的創(chuàng)作和傳播;在網絡沉迷防治方面,沒有“一刀切”,而是規(guī)定由不同行業(yè)的網絡服務提供者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
此次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回應了互聯網時代如何保護青少年的社會關切,“網絡保護”專章更是細化了措施、明確了責任,未成年人的成長多了一道保護網。法律實施在即,期待各方依據法律切實承擔起相應責任,讓未成年人健康快樂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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