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打賞主播120余萬 老公告上法院要回90萬
帥氣的網紅健身教練,深深吸引了鄭女士,她通過打賞、轉賬、贈與護膚品、香煙等方式向其贈與財物共計120余萬元。鄭女士的老公知道后,直接將網紅教練告上法院,要求返還錢財。男子的訴求能實現(xiàn)嗎?近日,重慶市江北區(qū)法院審理了這起糾紛案。
2018年4月,鄭某通過抖音認識了網紅健身教練蒙某。蒙某長相帥氣、身材健美,鄭某被其深深吸引。為表達對蒙某的愛慕,鄭某多次通過打賞、轉賬、贈與護膚品、香煙等方式向蒙某贈與財物共計120余萬元。
鄭女士老公劉某得知上述情況后訴至重慶市江北區(qū)法院,要求確認鄭某贈與蒙某120余萬元財產的行為無效,并要求蒙某予以返還。
法院審理認為,劉某與鄭某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重要處理決定的,應當平等協(xié)商;未取得一致意見,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鄭某向蒙某贈與財物數(shù)額較大,顯然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圍。
最終,經法官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蒙某同意返還劉某、鄭某財產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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