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強化小型水庫安全度汛工作
當前,我國由南向北陸續(xù)進入主汛期,一些地區(qū)已多次遭遇強降雨,部分水庫特別是病險水庫仍存在限制運用措施落實不力、防汛“三個責任人”履職不到位、隱患處置不及時等薄弱環(huán)節(jié),水庫安全度汛面臨重大考驗。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水庫安全工作,李克強總理、王勇國務委員近日對水庫安全度汛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確工作要求。各單位要堅決貫徹落實,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去年內蒙古永安、新發(fā)水庫潰壩和河南郭家咀水庫漫壩的教訓,錨定“人員不傷亡、水庫不垮壩、重要堤防不決口、重大基礎設施不受沖擊”目標,按照《水庫、水閘和堤防工程運行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2022年度水庫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水庫泄洪設施專項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強化小型水庫尤其是病險水庫安全度汛工作,確保水庫度汛安全?,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確保小型水庫防汛“三個責任人”履職到位
各單位要按照《水利部辦公廳關于落實2022年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的通知》和《小型水庫防汛“三個責任人”履職手冊(試行)》有關要求,嚴格落實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確保小型水庫防汛行政、技術、巡查“三個責任人”全部落實到位,做好責任人尤其是新任責任人的培訓工作,切實提高履職盡責能力。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和小型水庫防汛“三個責任人”要提高責任意識,樹牢底線思維,全力保障小型水庫安全度汛。
二、抓好小型病險水庫安全度汛
各單位要進一步強化小型病險水庫以及有重大安全隱患水庫的安全度汛措施,逐庫完善并落實限制運用措施,嚴格執(zhí)行主汛期病險水庫原則上一律空庫運行要求。對除險加固在建工程,要壓實項目法人等參建各方主體責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門監(jiān)管責任,加強質量和安全管理,編制并切實落實度汛方案,扎實做好現(xiàn)場度汛準備、汛情通報和應急處置。對已完工除險加固項目,要及時組織完工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堅決不得蓄水運行。
三、加強小型水庫安全管理
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小型水庫雨水情測報、水庫調度運用方案、水庫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應急預案“三個重點環(huán)節(jié)”,修訂完善方案預案,開展實操演練,增強實用性、可操作性。加快水庫安全隱患問題整改,尤其是針對溢洪道存在阻塞侵占等情況,要立即清除泄洪障礙,確保泄洪通暢。嚴格服從指揮調度,加強與氣象、水文等部門的溝通,強化預報、預警、預演、預案措施,當預測預報有強降雨、嚴重汛情發(fā)生時,對泄洪能力不足的水庫,應采取措施提前預泄,騰庫迎汛。
四、增強小型水庫險情應對能力
各單位要強化應急管理,切實提高小型水庫潰壩險情防范和快速應對能力,進一步強化交通、照明、通訊以及壩頂硬化、壩坡防護等措施,提前預置搶險隊伍、物料和設備。進一步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加強汛期值班值守和險情監(jiān)測預警,做好突發(fā)事件防范和應急搶險準備。一旦發(fā)現(xiàn)險情,立即報告上級部門,并向下游和相關地區(qū)預警,迅即組織轉移受威脅群眾,及時組織險情搶護,嚴防潰壩事件發(fā)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五、加強安全度汛工作監(jiān)督檢查
各單位要狠抓責任落實,加強小型水庫尤其是病險水庫安全度汛工作監(jiān)督檢查,要把“三個責任人”履職、“三個重點環(huán)節(jié)”落實、違規(guī)超汛限水位蓄水、泄洪建筑物阻塞侵占、病險水庫限制運用措施落實等作為檢查重點,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建立臺賬,限期整改,對重大問題掛牌督辦。
水利部將加大對小型水庫度汛措施落實和責任人履職等情況電話抽查力度,開展水庫安全隱患問題及整改情況抽查,強化小型水庫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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