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消費場景不斷拓展,私域消費越來越普遍,成為商家與消費者互動的新寵,帶來了新的商業(yè)機遇,同時也帶來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新課題。
所謂私域消費,是指在私有的空間或社交圈子內進行的消費活動。私域消費不乏亂象,如虛假宣傳、專業(yè)資質無人查驗、產品質量無監(jiān)管、用戶信息安全無保障等。據佛山市順德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此前披露,隨著電商渠道的多樣化,私域消費投訴呈現上漲趨勢。執(zhí)法部門也表示,當前私域消費糾紛化解的成本較高,調解成功率較低。
處理私域消費糾紛之所以難,主要因為此類新消費場景具有新特點。首先是“封閉性”“分散性”,讓監(jiān)管無從下手。私域銷售是近年興起的一種營銷模式。與公域平臺網購不同,私域消費目的的實現發(fā)生在一定的社交圈子內,如粉絲群、微信群、朋友圈、公眾號、小程序等。相較于傳統(tǒng)電商模式,私域銷售更加注重個性化和精準化。商家建立起屬于自己的社交圈子,通過與粉絲互動,提升消費體驗,增強用戶黏性和信任度。這樣一個相對較封閉的消費場景,市場監(jiān)管部門很難實時監(jiān)測正在進行的交易,也難以“進入”其中進行取證。
其次是商戶擁有自己的私域流量,某種程度上游離于平臺束縛之外。私域電商通過各平臺引流,將客戶導入自己的微博、微信等社交賬號,進而積累和沉淀私域流量,這些流量用戶就是他們的客戶。如此一來,對他們來說,平臺只是網絡服務提供者,而不是電子商務法中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他們也不是平臺內經營者,既不再依賴擁有公域流量的平臺,少了平臺抽成,也不受平臺規(guī)則約束,多了議價權。
新型消費快速發(fā)展可為消費增長提供新動力,但必須要健康規(guī)范發(fā)展。私域消費雖重“私”,但并非法外之地。也就是說,不存在消費者利益被侵害后出現法律空白的狀況。最高人民法院曾公布一起通過微信朋友圈售假的典型案例,涉案經營者就被認定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受到依法懲戒。
從本質上看,私域電商作為經營主體,是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其必須依法辦理經營主體登記,對收集的個人信息嚴格保密,遵守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從客戶關系來看,私域電商更應以用戶為中心,注重用戶體驗和長期關系,而不是唯利是圖,施行坑蒙拐騙的違法勾當。身處新消費時代,不僅消費方式、消費場景在變,消費關系也不同往昔。對私域電商而言,顧客變身為粉絲、會員、用戶;對消費者來說,商家化身主播、群主、博主。不管身份如何變化,商家都應做到守法依規(guī)經營,堅持誠信自愿的市場原則。
當前,在培育壯大新型消費的政策背景下,一方面,新型線上消費模式將加速滲透,更好滿足消費者快節(jié)奏、高品質生活需求。另一方面,新消費新場景必然帶來一些新問題,給市場治理帶來新挑戰(zhàn)。
對于私域消費維權,相關部門應及時跟進研究其趨勢特點,加強源頭治理,提高法律法規(guī)適用性,有效增強執(zhí)法監(jiān)管針對性;通過信息化技術手段“鎖定”異常行為,加強監(jiān)管穿透力。同時,私域消費所涉及的各平臺應落實好主體責任,加強平臺自治,注重監(jiān)測不良導流行為,對發(fā)生在平臺上的不法交易行為及時依法依規(guī)處置,共同營造公平交易環(huán)境。
私域消費可以讓消費者更加精準地獲取符合預期的商品,的確是不錯的選擇,但消費者需保留好消費證據。不管商家吹得如何天花亂墜,都應理性客觀消費,謹防被忽悠。如遇被不法商家“踢出群”或商家“玩消失”甚至消費欺詐,消費者應當依法維權,及時舉報不法商家,并向平臺反饋甚至追責。(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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