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16日電 據(jù)臺灣“中時新聞網(wǎng)”等臺媒報道,一家境外公司涉嫌以假資料詐騙臺新銀行4.9億元(新臺幣,下同),該公司負責人及一名員工遭聲請羈押禁見。
據(jù)報道,臺當局法務(wù)部門“調(diào)查局”獲報,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志富公司,涉嫌以不實的海運提單、裝箱單,并開立假的商業(yè)發(fā)票,另提出越南某銀行的遠期信用狀,向臺新銀行申辦信用狀買斷,借此詐騙臺新銀行約4.9億元新臺幣,涉嫌違反“銀行法”。
檢調(diào)獲報,2022年,一家澳洲木材出口商,通過中間人志富公司,計劃出口一批木材至越南,越南買方則出具越南某銀行開立的信用狀,以證明交易可以履約。
但志富公司負責人王某等人,為了先取得貨款,涉嫌拿不實的海運提單、裝箱單等單據(jù),向臺新銀行申辦信用狀買斷,讓臺新銀行賺取手續(xù)費及利率,但事后臺新銀行沒收到貨款,這才驚覺志富公司提供的單據(jù)系偽造,造成臺新銀行損失4.9億多元。憤而向檢調(diào)檢舉。
臺北地檢署15日指揮臺“調(diào)查局”臺北市調(diào)查處兵分4路搜索志富公司等處,并約談該公司負責人王某及妻子李某、員工葉某、郭某4人,檢察官訊問后,16日凌晨以王某、葉某2人涉嫌重大,有勾串之虞,聲請羈押禁見,另李某、郭某2人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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