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來更便捷 通行更順暢——十項惠臺出入境政策措施在閩實施
2024年1月1日上午9時許,在華僑大學任教的博士后臺胞張立齊,從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民警手中接過了《臺灣居民定居證》,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fā)展示范區(qū)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實施后首位在閩定居的臺胞。面對記者的采訪,張立齊十分激動:“很高興能成為廈門居民,實現(xiàn)了我長期期盼的目標!”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fā)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fā)展示范區(qū)的意見》,國家出入境管理局緊扣兩岸融合發(fā)展示范區(qū)建設規(guī)劃,于2023年11月6日出臺鼓勵臺胞來閩定居落戶、便利臺胞在閩生活發(fā)展等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十項措施”落地實施“臺胞在閩定居落戶‘愿落盡落’”政策,明確臺胞可以向福建省內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經(jīng)批準的,可以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
1月1日上午,來大陸旅游的臺胞陳女士在乘坐“小三通”客輪來廈的路上,就通過“移民局12367”App提交了一次性臺胞證申請。10時30分許,抵達廈門五通口岸后,陳女士在口岸辦證窗口直接領取證件,快速順利完成通關。談到這次辦證體驗,陳女士表示:“在手機上就能申辦臺胞證,到口岸直接領證,‘即需即領’,來閩‘想來即來’不用排隊,來大陸旅游更加方便了?!?/p>
“十項措施”中還包括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臺胞證”)實行“網(wǎng)上辦”“口岸辦”“集中辦”,讓臺胞辦證方式更加便捷,辦證渠道更加豐富;同時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制作中心,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7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據(jù)了解,擬從福建省口岸入境的臺灣居民,可以登錄“移民局12367”App或微信、支付寶“移民局12367”小程序,在“一次有效臺胞證申請”服務中填寫《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請表》,上傳證件照片、有效的臺灣地區(qū)身份證和臺灣地區(qū)出入境證件即完成申請。經(jīng)批準的,抵達口岸后即可領取證件。
臺胞張先生因臺胞證過期,通過“小三通”乘船抵達廈門五通口岸后,在口岸現(xiàn)場申請五年期臺胞證。他高興地說:“現(xiàn)在五年期臺胞證可以直接在口岸申請,極大方便了我們這些頻繁往來的臺商,讓我們真正感受到了實實在在的便利。”
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支隊長馬翠琳介紹,“十項措施”實施后,臺胞在口岸即可申請五年期臺胞證,并通過寄遞方式領證,無需再專門前往出入境管理機構窗口申辦證件,不僅節(jié)約辦證時間,也降低辦證成本,生活發(fā)展更加便利。兩岸一家親,融合向未來,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持續(xù)為臺胞提供更加優(yōu)質高效便捷的出入境管理服務。
此外,“十項措施”還包括推動臺胞證使用便利化,將在福建省內擴大臺胞證聯(lián)網(wǎng)核驗服務范圍,豐富拓展應用領域,便利來閩臺胞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就醫(yī)診療、酒店住宿等政務、公共、互聯(lián)網(wǎng)服務,進一步便捷臺胞在閩學習、工作、創(chuàng)業(yè)、生活,讓臺胞“愿意來、融得進、發(fā)展好”。
(本報記者 殷澤昊 高建進)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wǎng)”或“中國西藏網(wǎng)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wǎng)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