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際通婚:出土西夏文文獻證實民族間的深度融合
作者:史金波(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寧夏大學特聘教授)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自古以來各民族間交流頻繁,關(guān)系密切。各民族之間往往交錯雜居,來往頻繁,相互幫助,親密無間,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態(tài)勢,自然而然地發(fā)生相互通婚的深度交融現(xiàn)象。
對于各民族之間的通婚,傳統(tǒng)歷史文獻記載較多的是和親和賜婚。這些族際婚姻貫穿于中國古代歷史的長期發(fā)展過程中,對歷史發(fā)展有著一定影響。實際上,各民族間的通婚更大量地發(fā)生在民間。民間的族際婚姻更為真實、更為廣泛地顯示出民族間水乳交融的親密關(guān)系。這種重要歷史現(xiàn)象,傳統(tǒng)歷史文獻缺乏記載。而古代的戶籍賬之類的文書檔案等,則能保留不少這方面的原始資料。但可惜這類重要文獻多難以保存下來,特別是明代以前的檔案資料更是極為少見。近代出土的古代文獻中,有一些反映古代民族之間通婚的資料,顯得十分珍貴。出土的西夏文文獻中的戶籍、契約等檔案資料,就包含著具體而生動的有關(guān)事例,值得學界重視。
出土西夏文戶籍賬反映民族間的通婚
20世紀初,俄國的一支探險隊在中國北部的黑水城遺址(今屬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額濟納旗)發(fā)現(xiàn)了大量西夏文獻、文物,遂席卷而走,至今仍藏于圣彼得堡。20世紀90年代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和圣彼得堡東方學研究所合作,將藏于俄國的黑水城出土文獻陸續(xù)在中國整理出版。已出版的《俄藏黑水城文獻》匯聚了8000多編號的西夏文文獻,其中包括大量基層社會文書。
西夏文社會文書中的戶籍賬表明,在西夏的基層社會確實存在不同民族間的通婚現(xiàn)象。6342-1號西夏文草書戶籍賬殘卷,存有一個鄉(xiāng)里中30戶的資料。其中每一戶首先記戶主姓名,然后分男、女記大人和小孩的人數(shù)、與戶主的關(guān)系和姓名。其中凡姓氏后帶有“氏”字者皆為已婚女性。
西夏出土文獻中有西夏文和漢文《雜字》,其中分別記錄了西夏的“番姓”和“漢姓”。番姓即西夏主體民族黨項族姓氏,漢姓即漢族姓氏。以戶籍賬中人名的姓氏,檢索《雜字》中的姓氏,便可知其民族屬性。這樣可看到該戶籍賬中,有的家庭夫妻皆為黨項族,也有的家庭夫妻雙方都是漢族,還有的是黨項族與漢族結(jié)為夫妻的家庭。其中族際婚姻家庭如:
第6戶
一戶千叔訛吉二口
男一
大一訛吉
女一
大一妻子焦氏兄導盛
此戶戶主名千叔訛吉,千叔是黨項族姓,他是黨項人。其妻子姓焦,是漢族。
第9戶
一戶嵬移雨鳥五口
男二
大一雨鳥
小一子正月有
女三
大一妻子羅氏有有
小二女白面黑金□
此戶戶主名嵬移雨鳥,嵬移是黨項族姓,他是黨項人。其妻子姓羅,是漢族。
第11戶
一戶卜顯令二口
男一
大一 顯令
女一
大一 妻子律移氏兄令
此戶戶主名卜顯令,卜是漢族姓,他是漢族。其妻子姓律移,律移是黨項族姓,她是黨項人。
第27戶
一戶千玉吉祥有四口
男一
大一吉功[祥]有
女三
大三妻子瞿氏五月金
妻子梁氏福事
女鐵樂
此戶戶主名千玉吉祥有,千玉是黨項族姓,他是黨項人。其妻子姓瞿,是漢族。
以上4戶信息顯示,各戶中夫妻二人是不同民族間結(jié)婚的。有3戶丈夫是黨項族、妻子是漢族,1戶丈夫是漢族、妻子是黨項族。從上述戶籍賬中已經(jīng)能確定的不同民族的夫妻關(guān)系看,這30戶中至少有4戶是黨項族和漢族相互通婚,共同組成家庭,反映出當?shù)仄胀癖娭凶咫H婚姻已不是個別現(xiàn)象,顯示出民族間在密切交往中實現(xiàn)自然深度交融。
出土西夏文契約反映民族間的通婚
黑水城遺址出土的文獻中還發(fā)現(xiàn)了一批契約。這些契約在正文中及最后的契尾有當事人的署名。通過署名的姓氏可以查檢他們的族屬。
在一些借貸契約中為了確保借貸者還貸,除借貸者本人要署名畫押外,還要有同立契者也即同借者簽名畫押。同立契者多為借貸者的家人、親屬或至近的朋友。若借貸者不能按時還貸,同立契者有還貸的責任。一些同立契者的姓名前明確記載與借貸者是夫妻關(guān)系,其中有的夫妻顯然是不同的民族。
如4696-3(8)號西夏光定申年(1212年)曹肅州貸糧典物契,其契尾的簽署畫押為:
立契者曹肅州(畫押)
同立妻子訛七氏酉寶(指押)
同立契□羊金(畫押)
證人梁老房寶(畫押)
證人老房有(畫押)
立契者曹肅州是漢族,同立契者妻子姓訛七,是黨項族,兩人為不同民族通婚。
又如7741(15)號西夏天慶寅年(1194年)積力善寶貸糧契,其契尾的簽署畫押為:
立契者善寶(畫押)
同立契者妻子肅氏爾嘎金(畫押)
立契者積力善寶是黨項族,同立契者妻子肅氏爾嘎金,是漢族,兩人也是不同民族通婚。
有的契尾中的同立契者未明確記錄妻子的身份,但從其性別和在契尾的位置可判定為立契者的妻子。
如7741(1)號西夏天慶寅年(1194年)石狗狗子貸糧契,其契尾的簽署畫押為:
立契者石狗狗子(畫押)
同立契鋪力氏弟引(畫押)
立契者石狗狗子是漢族,同立契者為鋪力氏弟引,鋪力為黨項族姓,她是第一位同立契者,是與立契者關(guān)系最密切的異性,應是立契者的妻子。
又如5949-21(1)號西夏光定申年(1212年)嵬移吉祥盛貸糧抵押契,其契尾的簽署畫押為:
立契者嵬移吉祥盛(畫押)
同借渾氏樂引(指押)
立契者嵬移吉祥盛是黨項族,同立契者渾氏樂引,渾為漢族姓,她是與立契者關(guān)系最密切的異性,應是立契者的妻子。
以上例證證實,在民間借貸的契約中,也顯示出西夏時期不同民族間相互結(jié)親、組成族際婚姻家庭的真實情景。
其實在黨項族未立國前,在西北地區(qū)就與其他民族雜相聚處,《宋史·太宗紀》記載,宋至道元年(995年)八月“禁西北緣邊諸州民與內(nèi)屬戎人昏娶”。這里所謂“戎人”即指黨項人。宋朝禁止黨項族和沿邊的宋朝百姓結(jié)為婚姻,反映出當時宋朝沿邊百姓和黨項族通婚已不是個別現(xiàn)象。西夏時期政府并不限制不同民族之間的通婚,各民族之間的通婚更加順暢普遍。
雙姓氏名字反映民族間的通婚
在西夏文文獻中,有的人名的姓氏是兩個姓氏疊加在一起,形成雙姓氏名字。這種特殊的姓氏往往是兩個不同民族的姓氏的相加,也顯示出不同民族通婚的事實。
在所見人名中有漢姓和番姓兩個姓氏時,多是漢姓在前,番姓在后。如,西夏《涼州重修護國寺感通塔碑銘》中,記載書寫西夏文碑銘的為西夏切韻博士渾嵬名遇;莫高窟61窟眾僧人供養(yǎng)人旁皆有西夏文、漢文合璧題記,其中一名僧人旁記“住緣僧翟嵬名九像”;榆林窟12~13窟之間的題記有“張訛三茂”等。以上姓氏第1個字分別為渾、翟、張,皆為漢姓,第2、3兩字分別是嵬名、訛三,為黨項族姓。這種雙姓氏現(xiàn)象是不同民族的父姓與母姓共用,表明不同民族間的通婚關(guān)系。在西夏,黨項族作為主體民族,地位較高。有的漢人與黨項人結(jié)為婚姻后,便在自己的漢姓之后加上妻族的姓氏,或在所生兒子的名字內(nèi)于父姓之后再加上黨項族的母姓,以顯示有黨項族血統(tǒng),有較高的地位。這種特殊的姓名透露出黨項族和漢族互通婚姻、民族之間自然同化的明顯痕跡。
以上出土文書、文物中的兩個不同民族姓氏疊加在一起的現(xiàn)象,從一個新的側(cè)面反映出民族間密切交流、自然通婚、深度交融的史實。
民族名稱變成姓氏反映民族融合
在西夏還有一種特殊現(xiàn)象,即有的民族在融合進程中被納入黨項族中,以民族名稱作為姓氏,更突出地反映出民族間的融合現(xiàn)象。在西夏文《雜字》“番姓”中就包括“鮮卑”一姓。在中國歷史上有重要影響的鮮卑族,其中一部分在西夏時期由于和黨項族長期共同生活,已經(jīng)相互融合。這些鮮卑人不用原來的拓跋、獨孤等姓,也不用北魏時期改的元姓等,而是直接以鮮卑為姓。在榆林窟第29窟中有西夏供養(yǎng)人像,其中首位即真義國師鮮卑智海。在《圣勝慧到彼岸功德寶集偈》的題款中記載法師鮮卑寶源擔任漢譯。
更令人驚嘆的是在西夏滅亡270多年后,于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遷徙到保定府(今河北省保定市)的西夏后裔,在寺廟所立西夏文和漢文合璧的經(jīng)幢銘文中,記錄了立幢和隨喜的眾多人名,其中不僅有包括西夏皇族嵬名氏在內(nèi)的很多黨項族,也有很多漢族,其中也有以鮮卑為姓者多人,如鮮卑豐多仁、鮮卑三鳩、鮮卑由保、鮮卑富成,此外還有鮮卑氏文束等女性。由此可見,鮮卑氏的一些人與其他黨項族后裔一起,自西北輾轉(zhuǎn)到華北,雖仍保留著原民族的一些痕跡,但隨著歲月的流逝,后來他們都融入到當?shù)氐臐h族之中了。
西夏漢文本《雜字》的“番姓”中,有一姓是“絗紇”?!敖`紇”即“回紇”或“回鶻”。在此《雜字》中把回鶻作為番族的一姓,也表明像“鮮卑”姓那樣,一部分回鶻人已進入番族,表明西夏人有時把回鶻看成是一個番族的姓氏。而在西夏法典《天盛律令》中規(guī)定:“任職人番、漢、西番、回鶻等共職時,位高低名事不同者,當依各自所定高低而坐?!北砻髟谖飨恼杏悬h項人、漢人、吐蕃人和回鶻人,回鶻人還被看作是一個民族。但在實際生活中,回鶻往往被歸入被稱為番人的黨項族內(nèi)。
如西夏光定未年(1211年)李犬盛借駱駝契中的證人回鶻吉祥有,即以回鶻為姓氏。此外,在西夏社會文書中的名字的黨項族姓氏后,加上回鶻二字,表明此人家庭有不同民族通婚。如天盛二十二年(1170年)寡婦耶和氏寶引母子賣地房契中北界土地的主人耶和回鶻盛,乾祐戌年(1190年)盛犬貸糧抵押契中的同借者居地回鶻金,天慶寅年(1194年)只移回鶻后貸糧契的立契者,天慶卯年(1195年)居地吉寶貸糧契中同借者康回鶻子,天慶亥年(1203年)恧恧老房男貸糧抵押契中的同立契者梁回鶻張。以上人名中的回鶻表明他們的家庭與回鶻人有婚姻關(guān)系,他們的母親有很大可能是回鶻人。
西夏皇族的異族通婚
傳統(tǒng)文獻中記載了西夏皇室異族通婚的事實。如太祖李繼遷、景宗元昊和崇宗乾順曾先后娶契丹皇室女義成公主、興平公主和成安公主為妻。毅宗時曾以宗室女嫁給歸降西夏的吐蕃族首領(lǐng)禹臧花麻。崇宗時又以宗室女嫁給吐蕃首領(lǐng)趙懷德。西夏皇帝娶漢族女為妻者更多。如崇宗乾順之妃曹氏為漢族,生子仁孝,是為仁宗;仁宗妃羅氏也為漢族,生子純佑,是為桓宗,西夏兩代皇帝的母親都是漢族,反映西夏皇族中漢族的血統(tǒng)成分越來越多了。
西夏立國前元昊將皇族改為嵬名氏,經(jīng)過長期的繁衍、分化,至西夏后期,其中有不少成為生活在基層的普通百姓。在西夏借貸文書中不乏姓嵬名的人,有的是借貸者,也有的是放貸者,其中也有的人名有兩個民族姓氏。這反映出在西夏民間,西夏皇族后代也與其他民族結(jié)親。如天慶寅年(1194年)嵬名趙小狗貸糧契,立契者名字嵬名趙小狗包含了皇族嵬名姓和漢族趙姓。近代發(fā)現(xiàn)了一些西夏文首領(lǐng)印,印背皆鐫刻持印者人名,其中也有發(fā)現(xiàn)一個姓名包括兩個民族姓氏的,如吳嵬名山。
總之,以上資料是宋遼夏金時期民族大融合的具體實例,這些僅是當時千千萬萬族際婚姻中若干存留于世的典型,折射出中國歷史上不斷發(fā)生的普遍現(xiàn)象,反映出民族交往中自然融合的大趨勢,因而顯得十分珍貴。不同民族成員生活在同一家庭中,通過共同的經(jīng)濟、文化生活,在語言、習俗、心理等方面互相影響,互相滲透,逐漸融合成一體。這種族際婚姻是民族間密切交往的自然結(jié)果,加深了各民族之間的密切關(guān)系,有利于統(tǒng)一的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發(fā)展。今天,隨著社會的高速發(fā)展,各民族會有更加廣泛深刻的交流,相互融和會更為顯著,我們應該正確理解和加強民族間的自然交融,為促進民族團結(jié)、增強國家凝聚力作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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