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放休假制度
古代放休假制度
王宏超
空余的時間是人們進行休閑活動的基本前提。就如現(xiàn)代社會中有很多法定節(jié)假日一樣,古代也有類似完善的休假制度。古代的官方休假時間可分為三類:一是各種節(jié)日,如一些傳統(tǒng)的宗教、祭祀和民俗類節(jié)日;二是假日,即法定休息日;三是臨時性假日。但需要指出的是,古代的放休假制度,主要針對的是官僚階層,且并沒有被嚴格執(zhí)行,對于農(nóng)民、手工業(yè)者及商人來說,其作息并無定例,有些勞動者終年勞作,長年無休。
節(jié)慶假日
古代的重要日子,如元日、元宵節(jié)、端午節(jié)、清明節(jié)、夏至、伏日、中秋節(jié)、臘日、冬至等,都要放假休息。如元宵節(jié)起源于西漢文帝時期,漢代放一天假,唐代放三天假,宋代放五天假,到了明代放十天假。民間認為伏日有鬼出行,不便外出,“伏日萬鬼行,故盡日閉,不干它事”,所以只能放假休息。冬至是陰陽二氣轉(zhuǎn)換的時節(jié),要以靜養(yǎng)為主,“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靜體,百官絕事,不聽政”,也要放假休息。
法定假日
官員的法定作息制度稱為“休沐”,這一制度起源于西漢:“吏五日得一休沐,言休息以洗沐也?!便?,最早的意思是洗頭發(fā),后來泛指洗浴、洗滌,這里指代的是休息。唐代把五日休沐改為十日休沐,也就是旬休,“九日馳驅(qū)一日閑”,工作九天休息一天。上、中、下旬各休息一天,這三天分別叫作上浣、中浣、下浣。為何唐代較之漢代假日有所減少?因為漢代官員一般住在官署內(nèi),而不是住在家里,辦公時間就比較充裕,所以可以五日回家休沐一次。唐代之后,官員一般就住在家里,來回上班,效率降低,休息時間也隨之減少。明清時期官方假日在旬休基礎(chǔ)上又進一步減少,一方面是因為政務(wù)增加,另一方面也是皇帝加強集權(quán)的一種體現(xiàn)。
有些官員會在假日中勞作,如東漢時的尚子平,“為縣功曹,休歸,自入山擔(dān)薪,賣以供食飲”。大概是做官收入不高,就在休息日上山砍柴,以貼補家用。也有人在這天加班,以處理未完成的公務(wù)。漢成帝時,有位任“賊曹掾”,也就是掌管查捕盜賊之事的官員張扶,就在休息日加班,“獨不肯休,坐曹治事”,可謂勤政的典范。但也有人在休息日游戲玩樂,瀟灑度日。
臨時假日
一些特殊的日子,比如皇帝誕辰,也會放假幾天,以示慶賀。唐玄宗把自己的生日定為“千秋節(jié)”,放假三天。此后的帝王多沿襲這種做法,在生日時給官民放假。唐代尊奉老子,把老子誕辰稱為“降圣節(jié)”,放假一天。還有一些忌日,也是上下“廢務(wù)”,不上班。家庭成員中,近親的婚喪,官方規(guī)定可以回家休假。如父母去世,必須丁憂去職,服喪三年,如果是軍職,則為一百天;離開父母三千里之外,每隔三年有三十日定省假(不包括路上的時間),父母在五百里之外,每隔五年有十五日定省假;兒子行冠禮(即成年禮),有三天假期;兒女婚禮,有九天假期;受業(yè)老師去世,有三天假期,等等。這些臨時性的假期,有些是許多朝代一貫的制度,有的只是某個時期的規(guī)定,這些假期多涉及政治管理、家庭關(guān)系以及個人交往等因素,算是古代官員們的特別福利。
星期制的引入
隨著近代中西之間的交流,中國人注意到了西方的星期制。許多人對此表示贊同,認為一則可以勞逸結(jié)合,利于養(yǎng)生;一則可“中西一律”,符合世界通例。但也有抵制者,他們認為中國人遵從西俗,有違傳統(tǒng),且不符合中國人的生活習(xí)慣。而且星期制有宗教的根源,更是讓人無法接受。如張之洞就曾規(guī)定兩湖書院的學(xué)生,只能按原來的慣例休息,不能采用星期制。
1902年,清政府開始全面推行星期制,之后星期制逐漸成為中國人新的作息制度。在城市中,星期天成為人們最重要的休閑時間,多種娛樂項目也多在星期天進行。星期制的引入,更為重要的意義是改變了中國人,尤其是勞動階層的生活觀念。中國是傳統(tǒng)的農(nóng)業(yè)國家,在古代社會中,由于技術(shù)和工具落后,農(nóng)業(yè)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人力,由此也逐漸形成了多勞動少休息的作息方式,勤勞一直被視為中國人的傳統(tǒng)美德。純粹的娛樂消遣,一直被中國人看作是不務(wù)正業(yè)?,F(xiàn)代作息觀念讓普通人意識到張弛有度、勞逸結(jié)合的重要性,通過休息娛樂來恢復(fù)體力和精力,從而讓工作更有效率。如梁啟超所說,中國人雖然投入了很多時間去工作,但效率反而不如善于休息的西方人,梁啟超把星期制及作息安排,看作是影響中西文化強弱的關(guān)鍵因素,雖有夸大之嫌,但也不無道理。
(作者為上海師范大學(xué)人文學(xué)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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